商业机房管理规定
1. 为加强商业机房管理,切实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及商业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华北大区商业机房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华润置地华北大区商业地产管理部及各管理中心商业核心机房。
3. 机房日常管理
3.1 机房日常管理应指定专人负责。
3.2 核心机房必须安装门禁系统,日常保持常闭状态。
3.3 机房门禁卡及密码须严格保管,不得转借或告知他人,一旦丢失或泄露,需及时报告,并更改门禁密码。
3.4 核心机房应安装监控设备。
3.5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机房。相关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进入机房进行相关操作的,需经过信息化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机房管理人员的指导或协同下进行,同时填写《机房进出人员登记表》。
3.6 机房应保持清洁、卫生,温度、湿度控制在在标准范围内(温度 23℃±2℃,湿度 45%RH~55%RH)。
3.7 机房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无关物品尤其是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机房。
3.8 机房应配备气体消防设施。机房管理人员要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并定期检查消防设备是否正常。
3.9 机房内禁止堆放与机房无关物品。
3.10 机柜应排放整齐,机柜内设备排列有序。
3.11 机柜布线整齐美观,网线、电源线捆扎有序。
3.12 机柜内网络设备及服务器的 IP 及用途应标示清楚,核心交换机所接入网线应全部做好标识,PDU 上的所有电源线应粘贴用途标识。
3.13 机房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各类服务器中重要数据进行备份,并妥善保存备份数据。
3.14 所有接入机房网络和服务器设备的外部存储介质必须经过安全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4. 机房设备管理
4.1 机房管理人员对各种网络设备的使用需严格按照相关操作程序或使用说明书进行。
4.2 机房管理人员需定期对核心网络设备、网络服务器及其外围设备进行例行检查和维护,检查设备供电和运行状态等,并填写《机房设备维护记录表》。
4.3 机房硬件设备发生损坏、丢失等故障或事故时,应及时上报当地信息化负责人,按公司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处理。
4.4 机房管理人员负责核心机房及其附属设备的管理与维修,每半年进行设备实物盘点工作。
5. 附则
5.1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正式生效。
5.2 本规定由华润置地华北大区商业信息管理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附件:
1. 《机房进出人员登记表》
2. 《机房设备维护记录表》